约会吗?
百分之百。
只有秦棣这没有一点经验的傻鸟才没第一时间发现,他当然愿,心里美滋滋,挠挠头,道:“不,我愿意,傻瓜才不愿意。”
“其实我也犹豫了好久,最后才下定决心去体验一下约会的滋味,毕竟从小到大,我除了跟物理,英语,数学,语文打交道外,还从来没跟人约会过,平日听寝室的室友说约会才是女人最幸福的事情,这才决定去体验一下。你不会笑话我吧?”大概是有心里准备,安心没脸红,只是有一点羞怯
秦棣洒然道:“当然不会,我也是第一次,不过好孩子有糖吃,呆会带你去逛街。”
“真的?”安心欢呼雀跃。
“去港汇恒隆广场,把那里全逛一遍。”秦棣牛逼烘烘地道。
“那里东西好贵哟!”安心吐了吐舌头。末了,她加了一句:“逛可以逛,可不乱花钱哦!”
秦棣懒得回答这种降低智商的问题,男人的面子,不都是钱砸出来的。
这种冤大头,秦棣心甘情愿做。
两人这就出发。
一路上秦棣意气风发,得意忘形看着一个个偷瞅安心的牲口,就差没在脸上写上:她是我老婆。
安心安安静静,轻轻挽着秦棣胳膊,好一小鸟依人。
到了。
站在恒隆广场,安心怯场地道:“以前就是路过,我也不敢进去的,就连看都不敢看一眼,因为我总觉得,进去的人和我是两个世界的人。”
“我也没去过,但今一定要感受一下这里的富贵气息。”秦棣笑着道,牵着安心的手漫不经心走了进去。
秦棣对牌子没啥概念,他再神医无双,武夫无敌,终究是一枚福利院长大的野孩子,一年四季三条牛仔裤,三件外套,两双鞋,加起来绝对不会超过三千块;安心更惨,初中时就为柴米油盐酱醋茶操心费神,衣服裤子不要最好的,只要最便宜的,而且穿个一两年那是太平常不过的事情。
面对富贵逼人的奢华牌子,秦棣十分悲剧的一样不认识,安心还是了解一些,只是17岁的她,穿过最贵的衣都不值五百块,站在这里,自然是渺小。
……
补昨天一章,写今天第一章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