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女孩伸出小手,一把接过菲尼克斯手上的糖果,很淑女的朝他行了一礼:“叔叔,谢谢你,你真是个好人。”
然后,她回到男孩身边,将糖果扳成两半,将较大的一半递给男孩,带两小无猜的笑容道:“一人一半。”
“55次了,好歹凑个整数,然后一起去喝杯酒庆祝一下如何?”我拍着已经石化的菲尼克斯的肩膀,提出了诚恳的建议。
“今天似乎陪菲尼克斯耍了一天白痴呀。”
将已经陷入垂死状态的菲尼克斯送回旅馆的以后,太阳已经下山,在回家路上,我这样喃喃道。
“一对白痴。”
身面的三无公主毫不吝啬自己的犀利台词的吐着槽。
当然,也不是没有收获,你看看,顺利的拿到了冒险者周刊,而且知道了精灵族的存在,最重要的是明天菲尼克斯答应陪我们出去逛一逛,这家伙虽然白痴了一点,但是身为流浪冒险者,对库拉斯特应该很熟悉才对。
于是,第二天早上,我,茉里莎,爱丽丝,埃里雅(小人鱼),死狗(蕾奥娜),共计两只人类,一只幽灵,两只金色小动物,就这样浩浩荡荡的向库拉斯特的出口进发,当然,小人鱼和小幽灵还是藏在项链里面。
来到出口的时候,菲尼克斯已经在那等着了,看见我们一行三人(?)大摇大摆的杀过来,不由眼睛一瞪。
“我说吴凡老弟,你也太搞了吧,你带个22级的侍女也就罢了,这条狗是怎么回事?不要告诉我它就是你召唤出来的鬼狼,这也太搞了吧,啊哈哈,哈哈哈哈……”
说完以后。菲尼克斯被自己地幽默感笑歪了嘴巴。结果被死狗狠狠咬了一口。立刻捂着小腿嗷嗷大叫起来。顺便一说。死狗地犬牙也是毫不逊色于小幽灵。和三无公主地脚法。维拉丝地笑容。莎拉地眼神并称为吴氏五绝。
“你少说一句话会死呀。”
我看着不断路过地冒险者。恼羞成怒地瞪了他一眼。然后直朝库拉斯特城外走出去。
又不是我想带这只死狗。而是不知为什么。只要隔开一段距离。它就会自动传送到我身边。与其在战斗地时候它突然传送过来。到不如一直让它跟着更好。最重要地是。没了食物地话。还能拿它充饥……
“喂喂。你不是说笑地吧。真地要带上这条狗。你当历练是什么?还有你地队伍呢。别告诉你海因小姐一个人。”见我大咧咧地直走出去。菲尼克斯这才发现我不是在开玩笑。
“老弟。我劝你还是再考虑一下吧。这可绝对不是能胡闹地事情。事先声明。如果发生什么危险。我自保都不容易了。可别指望再保护你们。”身为一个流浪冒险者。菲尼克斯比任何人都了解独自一人历练地艰辛。一个27级德鲁伊就已经够呛了。更何况还带上那么多负累。
“是这样又怎么样?放心吧,拖不了后腿的,你给我老老实实当导游就够了。”虽然我很感激他的提醒,但那是完全没有必要担心的问题。
“好吧。竟然你这样决定,那我也无话可说。”
菲尼克斯暗下决心,先带这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去些安全的地方,让他们意识到森林地危险性,然后就会乖乖的将这些累赘送回家了。
话说这沼泽地还真令人纠结,明明看着是平地,踩下就整个陷下去了,虽然对冒险者来说并没有什么威胁,但是谁也不想连怪都没见只就弄一身泥不是吗?所幸有菲尼克斯这个经验丰富的老手带路。大概走了一个多小时。我们终于离开了沼泽地,那茂密地丛林满满将我们的视线覆盖。
“首先。最好沿着河流的方向行走,因为河边的视线开阔,比较适合战斗,而且大多数冒险者也都是沿着河流走的,所有在那里遇到危险的话,比较容易得到支援。”咳嗽几声,菲尼克斯开始为我们讲解起来。“最重要一点是,在森林里面,除非是亚马逊,否则普通冒险者很难辨清方向,而沿着河流就完全不同,有经验的话,你很快就能找到传送站,当然,也不用担心所有的冒险者都聚集在这些地方会导致怪物供不应求,知道库拉斯特的热带雨林有多大吗?知道这里面地河流分支有多少吗?就和苍天大树的根部一样,告诉你,就算已经被冒险者探索了几千年,在库拉斯特方圆千里之内,还是有许多未知的河流没有被发现。”
呃,原来是这样,不过方向的问题我到不用担心,即使不是在森林我也会迷路,即使沿着河流走我也会迷路……
“很快就要到怪物出现的区域了,大家小心点。”带着我们穿过森林,一条潺潺的河流出现在我们的面前,大概是因为受到无数冒险者的践踏,所以河流两边被清理的非常干净,地确是个视野开阔,适合战斗的好地方。
菲尼克斯边走,边换上了一套蓝色的行头,白板长棍,蓝色胸甲,蓝色锁链靴,蓝色高级头盔,蓝色锁链手套,金色扣带,手上还带着两稀有的个蓝色戒指和一条项链,甚至还有一件白板法师袍,作为一个独自流浪的冒险者,他能凑齐这套在库拉斯特冒险者中也算是中上水平的装备,已经十分不易了。
当他得意洋洋的将白板法师袍迎风一扬,露出他那战士不像战士,法师不像法师的全身蓝色装备特别是腰间那根金色级的扣带,更是风骚地用双手猛得提着,仿佛生怕别人看不见似地,但是接下来看到的场面,却让他手中地宝贝长棍一个没握稳,掉在了地上,然后,他依然保持着呆滞的姿势,任由那跟他以前示若珍宝。一天要擦上三次的白板长棍滚啊滚,滚出几米开外的小泥坑里,变得像跟火烧棍。
三无公主已经穿上了我给她地全身装备,金色胸甲,金色腰带,金色手套。金色的头盔,绿色的项链(卡珊套装),还有那根能让所有的法师都为之疯狂的法师专属武器神圣天球以外,全身除了那两枚蓝色戒指和白板法师袍比较“普通”以外,全都能让那些所谓的精英看了跳楼地顶级装备。
全身闪烁着金色光芒的三无公主,一番反她那平时穿着修身长袍的娇小姿态,变得有些威风起来,那淡漠的神情更是凭添了一分冷美人的高贵气质,宛如一朵于冰雪之中绽放的金色雪莲。
最后。三无公主将白板法师袍套上,再掩饰了帽子散发出来的金光,全身的装备看起来变得平淡无奇。只有菲尼克斯才知道,这些“平淡无奇”的装备,就是把自己整个卖了,也换不来两三件。
仆人如此,那么主人呢?该不会是将所有地好装备都给自己的侍女穿了吧,一定是这样,要不然怎么能获得性情如此冷淡的小侍女地芳心呢,菲尼克斯猛的一扭头,以差点没将自己脖子扭断的速度将目光移到某人身上。
嗯嗯。白板水晶剑,白板袍子,白板锁子甲,白板手套,白板腰带,白板鞋子,白板项链,白板戒指,果然和自己想象的一样。好装备都给了侍女……
等等,不觉得很奇怪吗?就算将所有好装备都给了侍女,能爆出那么好的装备,怎么也不可能连一件蓝色的都没有吧,而且,这个世界上存在白板的项链和戒指吗?不,没有!所以答案只有一个……
“我说吴凡老弟,能不能将你身上的掩饰魔法打开……”菲尼克斯咽着口水说道。
“你确认要。”秉着财不露白的道理,我穿地装备早就用魔法给掩饰了光芒。所以我并不想打击这位只有一件低级金色扣带的可怜法师。
菲尼克斯咬了咬牙。明智的摇了摇头,但是最终还是抵不过好奇心。又点了点,接着又摇了起来,还真和凯恩说的一样,流浪者都是一些比较优柔寡断的家伙。
最终,菲尼克斯还是选择了要,真是个m属性的孩子呀,我摇了摇头,瞬间打开了所有的掩饰魔法,刹那间,光芒万丈,整个森林似乎都冲起了一道金光,要是有修真者的话,或许还会咬文嚼字的说上一句“此乃华光之气,定有宝物出土,吾所欲也”,然后便是一场腥风血雨地宝物争夺战。
啊,扯远了,这是异世界,绝对和修真没有任何关系。
“啊,瞎了我的狗眼,这不可能,绝对不可能。”菲尼克斯捂着眼睛倒在地上直打滚,明显是受伤不轻,是眼伤还是心伤就不得而知了。
我都说了嘛,不是舍不得给你看,而是不忍打击你,我无辜的看着菲尼克斯,正欲开启掩饰魔法,不料原本以为会一直滚到河里面的菲尼克斯却突然原地满血复活,以大概是他生平最快的速度冲过来,上下打量着我身上的装备。
金色的戒指?下颚脱臼;金色的项链?口吐白沫;金色的法师袍?浑身抽筋;这是什么护手,金色地护手,传说中地超超超超超稀有装备护手,而且是金色的,两腿一蹬,菲尼克斯又重新倒了下去。
这家伙不是做喜剧演员实在可浪费了,脸上地表情那叫一个丰富,若是去演无声电影,卓别林都该从阎王爷那穿越过来拜他为师了。